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建筑分公司副经理的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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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1人,1个职位
  • 报名时间:延长自2022年9月1日18:00至9月2日18:00
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圣市政”)现隶属于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三项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隧道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五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贰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等资质。为进一步提高房建板块管理水平,拟公开公开招聘选拔建筑分公司副经理1名(此岗位为公司急需的紧缺型人才,在公司内部暂无合适的提任人选)。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副经理(中层副职,1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在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的有关文件;与分公司经理协作做好项目管理方面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2.协助领导实现对各项工程项目工作的总体控制,全面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工程施工、技术设计等工作。
3.参与制定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参与制定分公司生产管理制度和参与分公司大小事务管理决策。
4.与分公司经理配合负责企业拟定投资项目的定位研究、业态分布策划。
5.参与房地产项目用地的前期谈判、投标管理等重大决策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重要性工作。
四、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招聘范围:福建省范围内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若报名人数不足三人,将委托第三方人才机构在更大范围推荐专业人才参与应聘。
2.基本条件: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历、专业知识能力,工作业绩较好;
(5)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3.任职资格:
(1)具有土木工程或房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8年及以上从事房建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有国企工作经验优先;
(3)具备土建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优先;建筑工程类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优先;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能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和调配,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6)中共党员优先。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智联招聘、福州人事人才网、公司网站上公布。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4日8:30~2022年9月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下载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
(1)填写完整真实的报名登记表,即《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一并提供;
(4)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
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rs6953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按照资格条件,由第三方人才机构对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若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不足3人,则取消此次选聘工作。
资格初审结束后,将资格初审结果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专业测评、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选聘资格。
(三)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5:1的比例参加第三方人才机构组织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管理胜任力、行为风格。若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3人(含3人)以上,5人以下,则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全部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结果,在合格者中按成绩择优选择3人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作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所应具备的管理能力以及对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供企业进行资格复审。
(五)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各占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得分顺序,由第三方人才机构统计完成后形成考试结论报告,榕圣市政党群工作部审核后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考察对象。
由榕圣市政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共同派员组成干部考察组,通过第三方人才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背景调查,对其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
(六)体检
榕圣市政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5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确定人选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经榕圣市政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此次选聘工作。
(八)公示
拟聘任人选在福州人事人才网、公司等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与管理
拟聘用人选经任前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榕圣市政党群工作部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聘任人选,并办理后期相关入职手续。
聘任人选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聘任期限含试用期),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聘任人员实行契约化(聘任合同)管理,聘任期为三年。聘任人员实行市场化薪酬,由榕圣市政党委会根据本企业实际、行业水平、绩效管理及目标任务等与被聘任人员商定。
三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经榕圣市政党委研究后,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对选聘工作的监督
榕圣市政纪委派员对选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591-83631449(纪检监察部)
咨询电话:0591-83800800-89517(陈女士)
责任编辑:麦子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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