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灵山县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3.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4.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5.持《失地农民证明》的被征地农民;二、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服从领导。2.身体健康(因工作需要经常下乡);3.会电脑操作;4.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有关廉洁纪律要求;5.坚持依法统计,确保数据真实性,严守统计法律法规红线和底线,坚定杜绝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方式将个人简历、免冠正面照片等资料电子版发至国家统计局灵山调查队邮箱(lsdcd119@163.com)或通过现场方式交至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5号5楼办公室(灵山县法院对面卫监所5楼)。报名时间至7月9日截止。三、薪资待遇1.执行灵山县公益性岗位薪资待遇,单位每月再补贴600元。2.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联系电话:0777-6523032联系人:陈斌 国家统计局灵山调查队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