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报名现场复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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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相关要求,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实际,现将现场复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已注册报名并通过网上初审的招录对象。
二、工作时间
7月29日至7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三),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三、现场复核所需携带材料
(一)所有考生必备材料
1.准考证(考生登录消防员招录平台自行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同面复印正反面)。按照常住地报名考生还需携带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同面复印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主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
4.考生个人最新征信记录。
(二)社会青年通道考生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荣誉证书、奖章、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高中及同等学历毕业人员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书丢失,需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学历证明。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科毕业人员如取得学位证的,需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打印《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丢失的,由原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6.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政治(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及对应年限工资发放流水。
(三)退役士兵通道考生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复印件。如退役证丢失或退役证信息不正确的,须提供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出现役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2.个人荣誉证书、奖章、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高中及同等学历毕业人员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书丢失,需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学历证明。
4.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科毕业人员如取得学位证的,需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打印《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丢失的,由原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四)高校应届毕业生通道考生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盖有学校学籍专用章的录取名册(联系所在学校档案馆复印领取),“专起本”考生提供专科入学招生录取名册。
2.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科毕业人员如取得学位证的,需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打印《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荣誉证书、奖章、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档案保管证明,同时打印相关社保缴纳空白记录。
四、现场复核地点
按户籍地报名考生前往户籍所在地(州、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按常住地报名考生前往常住地所在地(州、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
(一)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146号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
(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琼科瑞克街道水磨街惠民佳苑对面水磨街消防救援站。
(三)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屯河北路与科三路交叉路口昌吉国家农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石河子市:石河子市南子午路199号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塔城地区:塔城市赛马场向北3公里处塔城市消防救援培训基地。
(六)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赛里木湖路2号博州消防救援支队。
(七)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交通路118号阿勒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八)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世纪大道600号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
(九)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高昌区新能源示范区蒲昌街666号吐鲁番市消防救援支队。
(十)哈密市:哈密市伊州区红星大道119号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
(十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南苑路(美克化工工业园斜对面)南苑路特勤站。
(十二)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交通路119号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十三)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北路(火炬加气站旁)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
(十四)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帕米尔东路80号克州消防救援支队。
(十五)和田地区:和田市屯垦东路119号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所有考生和家长保持预留电话号码畅通,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按照要求时限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核。如未接到通知短信或电话,请及时联系相关地(州、市)招录工作小组进行咨询(联系电话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招录公告附件)。
(二)现场复核必须由招录对象本人到场,家长及其他人不得代替招录对象参加现场复核。本人不到场的、逾期未参加现场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生所提供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携带资料不齐全的,现场资格不予通过。
(四)自治区招录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现场复核工作,请广大招录对象按照通告要求参加复核,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艳阳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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