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五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2020年7月)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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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第五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2020年7月)》,现将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核对象

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均须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名单见附件1),即:

(一)免笔试岗位考生。免笔试岗位代码为:5008、5010、5014、5017、5021。

(二)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温馨提醒:资格复核后,可能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候补考生提前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便递补。届时招聘单位将按网报时留下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候补考生,务请相关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二、资格复核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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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8:30~11:00,15:30~17:30。

厦门市第五医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

联系人:小钟、小谢。联系电话:0592-7889652、0592-7212608

三、资格复核材料

(一)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需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

1.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要求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字声明本人不存在本次招考中不得报考的情形。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还须表明已征得或承诺能够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报考岗位无学位要求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其中:

(1)全日制普通教育2020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位)的,可持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就业推荐表》进行复核,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如因就业推荐表专业与毕业证专业不一致而引发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形,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属于境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应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或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验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查询确认打印的相关书面材料。

(4)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或提供在学信网查验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学位网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上查询确认打印的相关书面材料。

(5)以辅修专业学历报考的,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或收录在本人“学信网”上的其它专业学历中;以辅修专业学位报考的,须应在“学位网”上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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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上述(2)-(5)学历(位)报考人员未能及时提供上述资料的,情况特殊,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人员可做出书面承诺后先行参加后续考试。书面承诺内容应含个人身份信息、报考岗位信息、延长提交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确需超过30天的,须主管部门另行研究同意,最长再延长20天),并表明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交认证报告等或出具的认证报告等有关内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及报考要求的自愿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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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等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1)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2)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市人社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含兼职)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户口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党员证明、毕业论文、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学校专业方向证明等。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上述相关材料、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二)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届时会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发布面试通知,请考生及时留意。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资格复核人员进入会议室一律检测体温,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其中来自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资格复核时需持有 7 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八闽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资格复核;地区风险等级以国家卫健委发布为准。

2.资格复核人员进入会议室时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人员间1米间距,控制入场速度,防止人员聚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议室;复核结束,资格复核人员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会议室,避免聚集。

3.除进入会议室核验身份需配合摘除口罩外,所有进行资格复核人员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

附件:

1.厦门市第五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2020年7月)面试资格复核名单.docx

2.2020届研究生持就业推荐表报考书面承诺书.docx

3.未及时提供学历(位)书面认证报告或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证明报考的书面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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