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职位三 招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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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法官助理职位三 报考地区 广西南宁隆安
考试类型 公务员 职位介绍 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职位代码 45150003 工作单位 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法院
单位性质 机关 上级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0771-5788799,0771-5788800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 法律类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 学士及以上 性别要求 不限
最低服务工作年限 5 服务基层项目 不限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资格证书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C类及以上证书
备注 适合男性;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C类及以上证书;需取得与学历层次专业对应的学位.队伍结构调整需要;需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法官助理职位专业笔试。
其它
机构层级 县级 系统属性 党群
职位序号 15 职位类别 A类
职位招考对象 不限 是否属于紧缺职位
是否人民警察职位 是否属于艰苦边远地区
是否进行专业笔试 资格审查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传真 0771-5788397 材料邮寄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1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邮编 530000 免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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