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 聘用制法官助理 | 报考地区 | 海南三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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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事业单位 | 职位介绍 | (一)审查诉讼材料,归纳、整理诉讼争点;(二)审查梳理需要处理的程序性事项;(三)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四)审查案件是否需指定辩护人或指定代理人;(五)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刑事和解;达成调解协议或刑事和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核确认;(六)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七)办理财产保全、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务;(八)处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来电来信来访,协助法官进行判后答疑;(九)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十)记录案件评议并制作评议笔录;(十一)按照法官要求草拟裁判文书和审理报告;(十二)校对裁判文书;对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进行必要技术处理;(十三)在法官指导下总结审判经验,撰写案例分析、审判信息、司法建议等文字材料;(十四)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
职位代码 | 01 | 工作单位 |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专业要求 | 法学类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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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性质 | 全日制 | 学位要求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性别要求 | 不限 | 民族要求 | 不限 |
户籍地 | 全国 | 服务基层项目 | 不限 | 年龄要求 | 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9日至2006年6月18日期间出生) |
工资待遇 | 年工资总额约11万元(含单位、个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试用期不执行绩效工资。 | 免责说明 | 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公考雷达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公考雷达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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