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 心理教师 | 报考地区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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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教师 | 职位性质 | 专业技术岗位 |
职位介绍 | 主要职责为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 | 工作单位 | 学工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 |
上级单位 | 上海电力大学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林老师、蔡老师邮 箱:suepxlzx@126.com |
专业要求 | 心理学专业 | 学历要求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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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性质 | 全日制 | 学位要求 | 硕士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性别要求 | 不限 |
基层工作经验 | 2年 | 服务基层项目 | 不限 | 备注 |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中共党员,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心理学专业;接受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及能力;独立开展高校心理工作的能力及一定的科研能力。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考虑: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尤其是具有高校心理工作经验者;具备国家认可的心理咨询资质,如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等;接受过系统专业培训、督导及个人体验者;心理学博士学位;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
招聘方式及范围 | 社会公开招聘 | 编制情况 | 事业编制 | 免责说明 | 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报考条件情况复杂,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请登录招考单位官网进行核实或与招录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公考雷达职位匹配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因此造成的报考损失公考雷达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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