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安排,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进入笔试环节。按照双鸭山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将笔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加笔试人员是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以附件1为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7月2日(星期六)9:00—10:30
地点: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原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位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
三、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
四、网上打印材料请参加笔试的考生于考试前自行下载《笔试准考证》模板(附件2)及《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按照《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聘用制人员笔试考场考号查询表》(附件1)发布的信息准确填写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按要求在准考证上粘贴二寸免冠照片,准时参加笔试。准考证需完全按照附件1公布内容进行填写,不可缺项,否则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五、相关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于笔试当日早8:00前到达考点,进行扫码、测温、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等防疫工作,严禁陪考人员及车辆进入考区。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考前48小时内纸质版核酸报告参加考试,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缺少证件或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依据,请妥善保管。
3.考试期间,考生须按照准考证公布的考场号、座位号对号入座,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取消考试资格。
4.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考生应自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
六、防疫要求
1.考生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2.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生应在考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供工作人员查验。
3.考生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点防疫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核酸阴性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
4.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考生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5.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6.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7.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或隐瞒病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469-6168161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笔试考场考号查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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