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确认、笔试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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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公开招聘网上考试确认、笔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确认(2022年6月24日-28日)

考试需在笔试前再次进行网上确认。请通过资格初核的考生于2022年6月24日9:00起至6月28日17:00止登录原报名网站(网址: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站的提示再次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考试资格。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7月4日起)

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预计在2022年7月4日9:00后至笔试当日9: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预计在2022年7月8日(周五),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凭借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来穗考生须从来穗之日起,完成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其中,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从来(返)穗之日起,完成核酸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以上,方可参加考试)

2.不得参加考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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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其他按照广州防控政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2020年省考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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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①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②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③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④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出示“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从来(返)穗之日起,完成核酸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以上,方可参加考试)、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备查。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①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②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③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备用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亲笔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特此公告。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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