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配强配优我区镇(中心)卫生院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根据渌口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渌口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渌人事发[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在我区区直医院公开选拔一批在编在岗医护人员到镇(中心)卫生院任副院长。
一、公开选拔岗位计划数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5名。
二、公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的卫生健康事业,能全面贯彻党的卫生健康政策,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思想品质。
2.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医疗卫生健康政策法律法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团队精神好,群众基础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区直医疗机构正式在编在岗医护人员,要求有中级职称;有三年(含三年)以上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拔
尚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公开选拔公告在株洲市渌口区卫健局门户网和卫健系统工作群公开发布5个工作日。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通过渌口区卫健局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四、公开选拔程序
按照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局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公告、符合条件人员报名、人教股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局党委集体研究、公示、任命。
(一)宣传动员
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区直医疗单位组织职工学习公开选拔方案,动员符合条件的职工积极报名参加选拔。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地点:渌口区卫生健康局人教股505室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株洲市渌口区卫健系统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公开选拔报名表》1式1份。
(三)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拔条件,人事教育股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公开选拔,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
(四)考试安排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选拔不设定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面试面谈)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面谈时间为10分钟左右,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病例分析能力、临床处置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谈。
3.考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面谈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区卫健局统一制发,电话通知领取。报名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与身份证原件参加,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谈。
4.成绩合成及排名
直接考核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高的排前。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70分。
(五)集体研究、公示
召开局班子会研究副院长任用。对拟任用副院长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六)任用及其他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用手续。
试用期一年,任职经历作为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任期内人事关系不变,绩效考核在任用单位进行,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由任用单位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去副院长职务:
1.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追究不能任职的情形。
五、公开选拔工作纪律
公开选拔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选拔纪律,对违反公开选拔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市渌口区卫健局:0731-27618842
(二)监督电话
株洲市渌口区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731-27621160
七、本方案由卫健局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1:
株洲市渌口区卫健系统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公开选拔报名表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相片 | ||||||||
政治面貌 | 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
职称、执(职)业资格 | 取得时间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学习工作简历 | |||||||||||
工作业绩(200字以内) | |||||||||||
报名 人 员 承 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公开选拔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任用资格。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资 格 审 查 意 见 | 经审查,符合公开选拔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单位(章) 年 月 日 |
附件2:个人工作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 (同志)于xxx年X月x日-xxx年X月x日在 部门(科室)从事 工作,担任 职务。特此证明。
备注:此证明仅作报考渌口区卫健系统公开选拔凭据,不作其他用途。本单位对此证明真实性负责。
证明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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