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8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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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根据《2018年黄梅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下称《公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进行监督和指导,各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对象的考核工作。各部门应抽调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细致,有一定考核工作经验的同志组成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二、考核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的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三、考核内容、方法和标准

各考核小组应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恰当的考核方式,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岗位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工作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以及听取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或村等)情况介绍、与考核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采取民主测评、函调、查阅资料或委托相关部门协助等其他形式。根据需要可在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核预告,请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可到考核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核。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1、资格复审:主要看是否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符;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指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情况;应届生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和遵守校纪校规情况;

3、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定为不宜聘用:

1、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2、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

3、有严重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

4、受到开除党、团籍处分的、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5、曾受过劳动教养的以及有其它违法违纪记录和“一票否决”的;

6、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7、组织或者参与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8、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邪教组织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11、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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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自2018年9月5日开始,2018年9月10日结束。

五、考核纪律

(一)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歪曲事实,考核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与考核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明确考核责任,按照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对考核情况失真失实的,由考核单位考核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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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借考核之机搞游乐活动,严禁接受考生宴请和馈赠。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考核工作要求,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二)考生档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调取,然后集中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阅暂管,各部门上交考生档案时间为9月10日前。凡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考核、上交档案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核结束,须提交考核报告。考核报告要明确提出考核结论建议,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聘用被考核对象。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人员,必须要有具体事实和有关证明材料,同时报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集中审定。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领导审定后,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要求上报市人社局备案,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规定办理聘用、编制等相关人事手续。

(五)考核结束,需上交的材料和时间要求。

(1)考核报告(格式样版见附件1);

(2)被考核对象个人自传(格式样版见附件2,文字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考生本人签名);

(3)银行征信记录:从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下载打印,并加盖户籍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公章;

(4)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如果是应届毕业生必须由学校出证明;如果是往届生,需要由本人书面写出承诺书,承诺无参加国家法定考试失信、违纪记录(学校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或学院行政公章)

(5)考核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关于考生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

(6)已婚对象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及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证明;

(7)其他需要上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上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上交材料的时间为 9月10日之前。

黄梅县人社局

2018年9月3日

附:2018年黄梅县非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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