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民政局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考调富顺县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提高我县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充实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才队伍,根据富委编发〔2016〕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富顺县社区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调公告。 一、考调岗位、名额及岗位 考调岗位:富顺县社区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考调名额及岗位:4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和对象: 富顺县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符合富委编发〔2016〕51号文件规定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正在担任村社区第一书记或其他不能及时到岗的除外)。 (二)考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富顺县民政局三楼社会救助股(富顺县富世镇吉祥路178号千盛广场旁)。 4.报名手续: (1)填报《富顺县社区服务中心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资格审查 参加考调人员经富顺县民政局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调。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参选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和终止人事调动。参选人员在报名后至考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富顺县民政局与其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6.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在县民政局三楼社会救助股领取。 (二)考试 考调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成绩按四舍五入处理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政治时事、写作等。 (3)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和排名于2017年10月12日在富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的,一并进入面试,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60分。达到此合格线60分(含60分)的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调动。 (2)因发现资格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面试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所有参选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和排名于2017年10月19日在富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富顺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拟调动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 考察结果在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调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经县民政局、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调动条件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五)办理手续 经考调、考察合格的拟调动人员,填写《富顺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四份,经调出单位及其主管单部门、富顺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县编委会审议,对通过审议同意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同意的不办理调动手续。 四、考调组织单位 考调工作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富顺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调工作的公正和顺利进行,各考调工作人员必须严肃人事管理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监察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调资格,并按人事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县监察局7207520。 六、本公告在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网发布。 七、本公告由富顺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秀梅;联系电话:718037513990025120。 附件:富顺县社区服务中心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富顺县民政局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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