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公开招聘院长和副院长启事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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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10人,10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23-04-14 00:00至2023-05-30 18:0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依据《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学院现处于转设期。转设后将搬迁至西安市楼观生态文化区,学校周边环境优美,商贸发达,交通便利。校园配套设施完善,办学基础设施优良,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实验实训基础设施健全,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室内外运动场、信息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

华清学院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管理、艺术类学科为特色,以工学学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0000余人。

根据学院发展需求,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建筑学院、土木学院、机电学院、经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院长和副院长共计1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学术道德等职业道德规范;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信息化管理及办公自动化技能,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二、岗位需求

岗位需求

序号

部 门

岗 位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条件

1

建筑学院

院长

1

1.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学院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推进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院学科水平和影响力;

3.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着力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4.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教授或正高级职称;

2.具有15年以上高校教龄;

3.本硕专业与所应聘二级学院开设专业一致或隶属于同一学科;

4.拥有所应聘二级学院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经验;

5.具有主持国家级(省级)重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或科研项目的经历,且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6.具有5年及以上高校同类岗位任职经历;

7.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在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行业资源丰富。

2

土木学院

院长

1

3

成公好机会就上四川公考雷达

机电学院

院长

1

4

成公好机会就上内蒙古公考雷达

经管学院

院长

成公好机会就上内蒙古公考雷达

1

5

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人文学院

院长

1

6

建筑学院

教学副院长

1

1.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师资队伍;

2.负责统筹所在学院教学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制订;

3.负责统筹所在学院日常教学和科研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统筹所在学院专业内涵建设工作,新旧专业的开发、改造,特色及精品专业打造。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教授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10年以上高校教龄;

3.所学或所从事专业与应聘二级学院开设专业(群)相关;

4.具有5年及以上高校教研室管理、科研管理和教务管理及以上岗位工作经验;

5.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在相应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一定的知名度。

7

土木学院

教学副院长

1

8

机电学院

教学副院长

1

9

经管学院

教学副院长

1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人文学院

教学副院长

1

合计

10人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5月30日18:00

(二)材料清单

1.校外人员请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应聘申请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华清学院在职教职工请填写《校内人员竞聘申请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3.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应聘申请表》和《校内人员竞聘申请表》中填写个人完整的履历清单: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4.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5.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历学位证包含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或单位证明),校内人员无须提供;

7.工作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8.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校内人员无须提供;

9.提交材料不全,按不符合条件处理,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文件以“姓名+二级学院名称+院长/教学副院长+最高学历+所学专业+职称”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HQRSZX@qq.com。以上应聘材料不全或邮件命名格式不完整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考核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采取面试+心理测评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以及与所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六)体检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对资格审查及考核环节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监督。资格审查、监察监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提供虚假资料和有违规行为者,学院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面试相关信息将通过邮件形式通知。

(三)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报名、未能按时到场或未能提供详实证书等材料者,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及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 系 人:吕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28050

招聘邮箱:HQRSZX@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

邮 编:710043

附件1.校内人员竞聘申请表(仅限华清学院在职人员填写)

附件2.个人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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