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嘉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规定,“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现根据简章要求,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行取消、核减,并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原计划数 | 缴费人数 | 核减数 | 最终计划数 |
嘉祥县第四中学 | 12-初中政治教师 | 3 | 4 | 2 | 1 |
嘉祥县祥城中学 | 18-初中政治教师 | 1 | 0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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