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6月6日我校在招聘系统网站发布的《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2023年第二批)资格复审与面试有关安排》(以下简称“《面试安排》”),现就相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附件1。
二、递补规则
对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均不再保留面试资格。因以上情况产生面试人数空缺时,按本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笔试成绩详见附件2)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
1. 递补通知时间:我校在确认入围面试考生放弃意向或资格审核不通过后,尽快安排递补通知,具体通知时间为6月12日9点至16点,以及6月13日15点至19点。
2. 递补通知方式:我校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递补人员。
(1)接通电话的考生,必须在电话中明确告知是否参加递补;未在电话中直接确认意向的,视为放弃递补。确认意向时,须由考生本人在电话中与工作人员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等信息,并明确表达是否参加递补。
(2)电话未接通,或通话语音不清导致无法确认信息的,我校在首次拨号结束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电话通知。两次均未接通或语音不清导致无法确认信息的,或非考生本人在电话中确认信息的,视为放弃递补。我校将按上述流程继续通知下一位符合递补资格的考生。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务必确保在上述我校进行递补通知的时间段内保持电话通畅,并确保通话时语音清晰。
3. 递补考生的资格复审:
请有递补意向的考生提前根据“《面试安排》”有关要求做好资料准备。
(1)6月12日电话通知并确认递补资格的考生,在6月12日21:00前,按“《面试安排》”有关要求,将“《登记表》”电子版按规定发送至电子邮箱,并按本“《补充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6月13日下午的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相应场次的面试考生报到,可按规定参加面试。
(2)6月13日电话通知并确认递补资格的考生,在6月13日20:00前,按“《面试安排》”有关要求,将“《登记表》”电子版按规定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在6月14日早上7点30分前到达考生报到场地(我校滨江校区6号楼105室)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相应场次的面试考生报到,按规定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再安排递补。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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