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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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见本通知附件1,含少数民族加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员以规定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入围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列入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被递补面试入围人选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二、复审工作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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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兴园路初级中学阶梯教室(南宁市兴宁区金宁路8号)

四、复审材料要求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具体见本通知附件2。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复印件上须由考生本人手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注明日期。如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考生报名时在报名系统填报的《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表》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其他要求

1.考生需按《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和招聘岗位的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考生负责。

2.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经面试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人带齐所需材料到现场审核。委托书式样见本通知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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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邮箱发送相应材料的扫描件进行资格初审,正式面试前3个工作日考生本人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方能参加面试。如不参加现场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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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个人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可拍照或扫描发指定邮箱,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个人弃考声明式样见本通知附件4。

5.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将另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由兴宁区教育局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统一书面通知面试考生。

六、咨询电话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3290742 陆老师

附件:1.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分数汇总表

2.2023年兴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3.个人委托书

4.个人放弃声明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分数汇总表.xlsx

2.2023年兴宁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docx

3.个人委托书.docx

4.个人放弃声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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