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和《夏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一)。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符合岗位报名要求,具有本县户籍或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具有本县户籍且在本县居住半年以上。
(三)处于失业状态,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2人及以上的居民家庭中,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法人、股东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家庭中的人员。)
2、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离婚或丧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失业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民政部门认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5、残疾人。(残联部门认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距离最近一次解除劳动合同和中断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以上的人员)。
(四)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录用为公益性岗位:
1、全日制在校生。
2、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3、各类市场主体的法人代表或股东。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满规定期限的。
5、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待遇的。
二、待遇情况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按月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首次享受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合同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
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审核、考评、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报名:2023年6月28日—2023年6月30日
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一份(附件二)到各开发单位现场报名,开发单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一人员仅可报名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多个岗位的按审核不通过认定。)
(二)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开发单位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复审。
(三)考评:根据工作岗位招聘要求,各开发单位采用实机操作、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评,考察应聘人员的履职能力,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夏津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开发单位为录用人员办理手续,签订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34-3219288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公考雷达,了解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请上公考雷达。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