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绥宁县自然资源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4名,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
一、招聘条件
1、本县城镇户籍;
2、男性35周岁--45岁,女性30周岁--40岁;
3、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
4、处于失业状态,有失业登记失业或人社部门的就业困难认定(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4050”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人员。2.单亲家庭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或抚养已成年但仍在读书的在校大学生的单亲家庭人员。3.低保人员。4.残疾人员——办有《残疾证》的人员。5.零就业家庭人员——家庭无一人就业的人员(需特别认定)。6.军队退役人员。7.烈士家属。8.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9.失地农民。10.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5、配偶不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6、无购有小车;
7、未曾被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8、无计划生育问题;
9、文化程度:中专或者高中以上;
10、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熟悉电脑基础操作;
1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地户籍、劳动年龄内,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二、福利待遇
2200元/月,年终奖金2400元/年。
有意者请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和一寸彩照两张于2023年7月24日上午8:30至2023年7月28日下午17:30到绥宁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彭艳华 电话:13789147108 0739-7611825
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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