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顺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要求办理聘用叶俊杰等2位同志的函》(顺卫人教函〔2023〕12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叶俊杰、胡芳等2位同志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叶俊杰、胡芳等2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研究生半年),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顺昌县医院:叶俊杰
顺昌县妇幼保健院:胡芳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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