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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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4人,2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23-09-12 09:00至2023-09-16 18:00
  • 笔试时间:2023-09-19 09:00至2023-09-19 11:00

因工作需要,泸水市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2005年9月之前出生,各岗位年龄上限详见《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9月);

4.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予聘用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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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9月16日下午18时截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泸水智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新城区6号苑6-S-08号)

2.网络报名:328799107@qq.com。(邮件主题“岗位名称+名字+电话号码”,除一寸彩色照片外所有材料以PDF格式发送)

(三)报名时,请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泸水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本科含学士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页)一式两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参加其他岗位的资格审核。

(3)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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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的人员,可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其进行资格复审,泸水智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做好记录工作,并在领取准考证阶段进行核实。

六考试

考试按照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2021年省考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地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分数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泸水智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出现放弃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等额岗位技能测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成绩(合成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差额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等额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和岗位技能成绩的合成成绩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合成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应当于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将综合成绩向报考者公布。

(五)有关加分政策

对有法院或检察院工作经历6个月以上的考生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的照顾。

特别提示: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法院或检察院工作经历证明,若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报名时不提供,导致有加分条件却不能正常加分的,不予调整。如考生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七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考者对初次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构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和聘用

泸水市人民法院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外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仅在首轮出现不合格情况时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泸水市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泸水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xlsx

附件2:泸水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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