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教育局关于黄浦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师资的实施意见

来源:

[ 温馨提示 ]公考雷达APP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医疗、三支一扶、国企、银行、遴选、选调等13类公职考试招考公告和职位资讯。内容经人工多级严格核验和精细化处理,确保“及时、精准、全面、官方”的优质服务,为您捕捉每一次考编机会!

为深入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师资配置,进一步充实黄浦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黄浦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需求,现就黄浦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师资招聘工作应当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坚持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各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工作应根据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在核定编制范围内和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单位申报年度计划,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录用工作人员。

二、组织管理

(一)区教育局是本系统教师招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工作,人资科在区教育局党政领导下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教师招聘工作。

(二)区教育局人资科做好具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业务监督管理职责,对教师招聘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教师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在区教育局人资科的指导下,负责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教师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招聘计划的制定

(一)本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应当在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和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根据工作需要、岗位空缺情况、任职要求和招聘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首先由各基层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求和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制定。同时,兼顾到新教师第一年见习规范化培训情况,于每年10月底报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招聘计划应注明用人单位现有编制数、在编人数、核定岗位总量、岗位空缺数、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等要素。

(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将各单位的招聘计划分类汇总后报区教育局人资科,区教育局人资科根据本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制订下年度教师招聘总计划,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核准后,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四)招聘计划经核准后,各基层单位应在核准的招聘计划内执行。

四、招聘的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与品行。

3.身心健康、品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须持有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5.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和职业技能等要求。

6.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应聘紧缺学科、符合特殊人才引进条件的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高中、职校学段一般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段一般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关。境外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并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地生源应届大学生应聘本区教师岗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者优先。

(2)应聘一般学科需提供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成绩≥425分);应聘英语学科需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成绩≥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

(3)应聘一般学科,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应聘语文学科、幼教学科,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提供计算机证书,或在校期间计算机相关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5)择业期毕业生(毕业2年内)条件,参照应届毕业生执行。

2.社会人员:

(1)具有在本市执教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原则上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特别优秀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或区级以上骨干教师。

②近五年内参加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并在本学科领域中获区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③近五年内获得区科研成果论文或区德育年会或区教研室主办的教育成果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区级科研课题的申报者或前三位的参与者(含第三位)或主要撰写人。

3.特殊人才引进: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含应届生、社会人员),但属于单位急需引进的特殊人才,须由单位向区教育局提出“特殊人才引进申请”,待相关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进入程序。

五、招聘程序

成公好机会就上云南公考雷达

黄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受理部门是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基本程序如下:

成公好机会就上湖南公考雷达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黄浦区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告各单位经批准的招聘计划(一年一次),并组织各单位参加长三角师资招聘专场和高水平大学毕业生招聘专场。

(二)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和试教: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由招聘单位按批准的招聘计划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面试和试教,并将初步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测试、测评:由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拟招聘人员参加本区委托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心理测试(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上海市师资招聘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另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并组织相关学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教职工准入查询。

(四)专家组面试:由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牵头组建专家组,对拟招聘人员集中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面试,并结合测试、测评、体检结果,综合评价,向用人单位提出录用建议。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用人单位根据录用建议及学校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报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与招聘单位达成录用意向的人员,经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审查复核通过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通过黄浦区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含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可列入录用人员范围,并根据相关要求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

本意见解释权归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黄教人〔2023〕2号(黄浦区教育局关于黄浦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师资的实施意见).pdf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公考雷达,了解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请上公考雷达。 点击查看原文

责任编辑:婷婷 【我要纠错】

微信扫一扫 手机查看当前页

还可随时查看更多上岸机会

报考问答 (0)

推荐 最新
  • 全部
还没有人提问哦~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公考雷达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立即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