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拓宽村干部选人视野,优化村干部梯队结构,根据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村级储备人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村级储备人才13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品行端正,热爱新农村建设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报考岗位所在村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前),或原户籍地为报考岗位所在村且具有中共党员身份,或党组织关系在报考岗位所在村(组织关系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前);
5.严格执行村社班子成员任职回避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
2.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
3.非法宗教的参与者、实施者,参与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4.丧失行为能力或身患严重疾病影响工作的;
5.曾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的;
6.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涉黄涉毒涉赌等行为被处理的,组织、参与违法上访的,因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或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7.在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
8.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9.不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履行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定、决议的;
10.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有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
11.近5年内,因违反村务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被解聘的,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12.本人、配偶及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拖欠集体资金,尚未归还的;
13.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4.其他不适宜作为村级储备人才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此次招聘村级储备人才程序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人选、体检、公示、考核期管理等环节。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3日(3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各村委会办公室。
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4)有机关事业单位临聘、部队服役、城管、协警等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需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上述材料应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逾期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相关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将资料统一上交至党建办。党建办按照公布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对经审查不具备报名资格的,及时通知其本人。岗位报名比例不足1:3的,招聘计划数及岗位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进行调整,具体由镇党委决定。
3.考试考察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中共党员,有机关事业单位临聘、部队服役、城管、协警等工作经历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不累计加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出名次,以1:3的比例(或经镇党委研究调整后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3)考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2确定考察对象。由镇党委组织开展考察谈话。
4.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能力测试和组织考察等情况,镇党委对村级储备人才初步人选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正式人选。
5.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镇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村级储备人才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7.考核期管理
录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入村工作,考核期二个月。考核期结束后通过民主测评和考核确定是否继续留村培养和聘用。
五、薪资待遇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等各项经济待遇按镇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村级储备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由镇纪委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严把资格审查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参加公开选拔的同志要服从统一安排,对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镇党委研究决定,本公告相关事项由镇党建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82279016;监督电话:0571-82279011。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公考雷达,了解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请上公考雷达。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