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10月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精神,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合格线
本次笔试按教育基础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计算,合格线为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
二、面试时间
2023年11年16日(星期四)上午10:00。(考生须提前四十分钟签到)
三、面试地点
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9号)
四、面试须提交材料
按照工作程序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基本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3)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五、面试内容
面试包括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方式:0755-29427812)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公考雷达,了解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请上公考雷达。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