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和用人单位用岗控岗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
屏山县公益性岗位拟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各用人单位岗位名额、工作地点、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安置信息见后表。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公告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拟上岗时间:2024年2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政策享受期限查询由常住地或户籍地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负责。
岗位名称 | 用人单位 | 工作地点 | 薪酬待遇 | 拟招用 人数 | 工作内容 | 岗位要求 | 咨询人和电话 |
保洁 | 屏山镇人民政府 | 屏山镇安上、东城、北城社区 |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购买社会保险。 | 6 | 负责相应社区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服务、保洁、保绿、保安等相应岗位工作。 |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经过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 屏山镇杨梅 5728017 |
保洁 | 大乘镇人民政府 | 大乘镇和平社区 | 1 | 大乘镇和平社区周平英13532915982 |
屏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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