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19〕31号)和《临沂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临办字〔2020〕3号)规定,经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就申请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工作公告如下:
一、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性质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创新性举措,是由政府出资设置、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再就业的辅助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是政府为解决退役士兵再就业困难提供的过渡性救助措施,不是重新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属于使用单位正式在编职工。退役士兵与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
(一)符合申请条件:1.本公告所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安置工作的,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4.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不符合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条件: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退役士兵自动离岗、主动辞职的,有违法犯罪或重大违纪行为的,因各种原因被单位开除的,有工商注册信息的,身体状况不符合上岗条件的,曾在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被解约辞退的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
(一)申请报名时间:自愿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二)申请报名地点:自愿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报名。
(三)申请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费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需本人填写,签字确认。确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登记报名的,可委托近亲属代替报名,受委托人持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退役证等原件或复印件、退役士兵本人照片,到现场代替进行报名登记,填写《费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
3.本人《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4.无工商注册信息证明;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若有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附件:费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
联系电话: 0539-2113105
中共费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附件
费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现居住地点 | ||||
入伍时间 | 退役时间 | 工作现状 | |||
安置时间 | 联系方式 | ||||
原安置单位 | |||||
个人承诺 | 我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 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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