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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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2024年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向社会公布。学院定于2024年5月27日组织开展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材料

1.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需要提供《准考证》和《辽宁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不能分开复印。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不能出现模糊、缺失等情况。须保持原始大小比例不变,不能进行任何拉伸或压缩处理。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关键信息须清晰可辨认,并且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失效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或申领临时身份证。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有公安机关盖章)参加资格复审。

3.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备案表》和《验证报告》需提供大专、本科、研究生等阶段材料。

①需提供本人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不准许参加面试,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③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的,视为专业符合要求。

4.报考者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附件2《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或提供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5.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1份。后附模板(附件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仅限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前。

6.未就业证明原件1份。后附模板(附件4《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仅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7.中共党员档案材料。报考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发展的全部档案材料(档案由党组织密封)。另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1份,后附模板(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

8.工作年限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劳动合同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养老保险网上打印凭证并盖章)。

9.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6《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10.个人简历。须体现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个人特长、所获荣誉、专业资格等。如有相关荣誉、专业资格等支撑材料,复印件附后。左侧装订。相关材料原件一并现场审核。自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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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复审工作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时间:2024年5月27日(周一)8:30-16:00。

2.地点: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

3.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大街1号

4.联系人:朱老师18840500909

三、有关要求

1.拟参加面试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面试。

2.按规定时间,请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逾期不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复审中,证件(证书、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4.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资格复审现场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对不遵守要求、不服从安排,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6.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立即返还考生,复印件由学校留存。

7.面试公告将在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关于面试工作相关通知,因考生未查看通知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人员递补

资格复审中,因被审查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与递补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附件6: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docx

附件4: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docx

附件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附件2: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docx

附件1:2024年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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