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内江市市中区招聘乡村规划师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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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3人,1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19-06-03 00:00至2019-06-09 23:59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美丽中区?宜居乡村”建设,探索统筹城乡创新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乡村规划工作基础,加强基层规划干部队伍建设,助推城乡融合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内江市市中区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市区府办发﹝2019﹞47号)文件要求,内江市市中区拟招聘乡村规划师3名。现诚邀从事城市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测绘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投身市中区乡村规划事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工作岗位及主要职责

工作岗位:市中区乡村规划师。

工作地点:市中区凌家镇、永安镇、朝阳镇、全安镇、凤鸣镇;如因工作需要,服从单位调配。

招聘人数:3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就镇发展定位、整体布局、空间规划思路及实施措施向镇党委、政府提出意见与建议;参与镇党委、政府涉及规划建设事务的研究决策。

(二)指导镇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协助区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开展全区镇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工作,及镇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道路与交通工程、公用设施工程、绿地与广场工程、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划定等的规划相应管理工作。

(三)负责镇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初审工作;参与拟订土地储备、供应等专项计划。

(四)负责代表镇政府组织编制乡村规划,提出具体的规划编制要求,对规划编制成果进行审查把关并签字认可后,按程序报批。

(五)负责代表镇政府对政府投资性项目进行规划把关并签字认可后,按程序报批。

(六)负责调研、收集、整理乡村地域文化、地域特色、历史建筑、风土人情等,并提出传承发展、使用及整改意见。

(七)负责代表镇政府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方案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与建议,并对建设项目按照规划实施的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

(八)负责向镇政府提出改进和提高乡村规划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三、资格条件

乡村规划师应具有参与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统筹实践和投身乡村规划事业的积极愿望和务实创新精神,业务能力较强,作风严谨,扎实肯干,身体健康。同时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专业:城乡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园林工程、工程测绘及相关专业;

(二)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三)具有1年以上从事建设管理或建筑设计工作经验

(四)年龄:40周岁以下;

(五)具有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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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方式和聘期

(一)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试用期满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即在试用期结束前进行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聘用期限

聘期3年,聘用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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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薪酬待遇

(一)实行年薪制,具有中级职称、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薪8万元;其他人员年薪6万元,由区财政承担。

(二)年薪由基本薪金和业绩薪金两部分构成。业绩薪金是工作业绩的报酬,根据考核情况,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者,每年度发放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业绩薪金。

(三)编外招聘人员聘用期满、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四)“五险一金”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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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6月9日止。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江市市中区南环路186-5号)。报名者如实填写《市中区乡村规划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提交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及从事规划管理和规划设计工作证明原件,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近照(一年内)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1.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方式:结构化专业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及确定试用期人员
1.考察。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

2.确定试用期人员。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试用期人员,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每月生活补助2000元)。试用期届满前一周内,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补发相应薪酬待遇),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六)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从签订试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入选人员逐一进行考察,做出聘用与否的决定,对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职位,以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178051

内江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3日

附件:市中区乡村规划师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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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ancy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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