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补录森林火灾应急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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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3人,1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24-06-24 09:00至2024-06-28 17:30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打造灵武市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推动形成灵武市消防救援和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为拳头和骨干,各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为辅助,驻灵部队、民兵预备役为后备,其他救援力量为补充的森林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录3名森林火灾应急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员。

一、岗位设置

灵武市森林火灾应急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员3人

二、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2.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动态匹配原则。

三、招录条件

(一)招录对象

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宁夏户籍,热爱应急救援事业,志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

(二)招录人员基本要求

1.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森林草原防灭火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

5.能适应纪律队伍管理,能够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

6.男性,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及以上,年龄在18-26周岁(即1998年6月1日-2006年6月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具有2年及以上消防部门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B2及以上驾照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即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应急救援、消防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体育运动特长生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受过违法行政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驾驶证、退伍证等)、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8张等材料。

2.报名地址:灵武市中兴街296号(灵武市应急管理局3楼303室)。联系电话:0951-4033604。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

战斗员(男):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中长跑(必考科目)、立定跳远和原地跳高(任选项一项)、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任选项一项)、1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任选项一项),四项达到合格标准者,方可参加面试。

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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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体能测试合格且体能测试成绩前9名(1:3)确定,如达不到面试比例,按照实有人数排名确定。面试主要采取应聘人员进行自我介绍和回答相关提问,初步了解其知识面、性格特点、综合素养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总成绩

根据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将前3名应聘人员纳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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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本人及主要亲属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行政违法处罚记录等。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审。

八、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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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人员名单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用人员,由灵武市应急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执行全封闭管理,无轮休,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正式聘用后每年对现实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

十、合同解除与补录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灵武市森林火灾应急消防救援队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或者违纪违法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此次招录工作结束后,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各类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此次总成绩(由体能和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排名按需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政审补充录用。

十一、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灵武市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队员工资待遇》有关标准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缴纳五险。

十二、管理使用

1.森林火灾应急消防救援队队员管理坚持“两严两准”标准不动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试行)》日常管理实行量化考评,对表现突出的参照消防员标准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纪违法,考评不合格的给予处分和辞退。

2.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每月轮休6天。遇参加重大应急救援、重大任务未正常轮休的可视情予以补休。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婚丧假、护理假、事假、病假。

十三、其他事项

1.选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电话通知,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通知。

2.本次选聘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3.此次招录工作结束后,因各类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则根据此次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政审、体检补充录用。

4.未尽事宜由灵武市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5.体能测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 .doc

1.灵武市森林火灾应急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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