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经资格审查、面试测评,确定毛涵同志为拟补充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材料(署名)等形式向医院组织人事部、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组织人事部 028-84252083
纪委办公室028-81075528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鲸龙路121号
邮编:610100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
(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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