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卫生健康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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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若干人,7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24-06-24 09:00至2024-07-04 17:30
  • 面试时间:2024年7月15日组织面试

因石城县卫生健康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竭诚欢迎各地优秀人士加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临床医师岗、临床护理岗、麻醉医师岗、病理诊断医师岗、药师岗、影像诊断医师岗等。(具体详见附件1石城县卫生健康总医院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年版)》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24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6月24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6月24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6月24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2024年6月24日为报名第一天)。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4日—7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石城县人民医院门诊4楼405室组织人事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97-572107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石城县卫生健康总医院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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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石城县卫生健康总医院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需签名,贴免冠1寸照片。

(2)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或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正在办理首次注册手续)、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可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最多只能帮助两名人员报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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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7月12日组织护理技能考核,2024年7月15日组织面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和考核方式

护理岗采取“专业实践技能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实践技能考试、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注: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男护士可免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护理岗1实际参加专业实践技能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按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实践技能考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符合条件可进入面试环节。其他岗位均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选。

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护理岗1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试高者入闱,如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石城县人民医院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石城县卫生健康总医院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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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石城县卫生健康总医院人民医院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委托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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