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2024年3月26日发布)规定的程序,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序号 |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备注 |
1 | 专职辅导员1 | 夏能 | 男 | 1998.10 | 工商管理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浙大城市学院人才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1-88018976
浙大城市学院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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