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来源:
  • 报名时间:2019-07-16 00:00至2019-08-15 23:59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我局法律顾问机制,提高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参照历年《珠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法律服务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决定选聘专职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人数

1名。

二、外聘法律顾问聘任条件

(一)熟悉行政法、诉讼法、合同法、劳动法、建筑法、事业单位管理等领域内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政策规定,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旧村改造工作有丰富经验及曾担任过大型国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法律顾问者优先;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且没有不适宜担任兼职法律顾问的情形;

(六)本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外聘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一)为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本机关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代理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件;

(五)参与编制、审查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招标文件,审查以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政府合同;

(六)参与处理涉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七)对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八)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事项。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

1.请填写《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

2.相关学历及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可同时提交。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材料直接提交或邮寄至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413号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9室,咨询电话:0756-2635005。

五、选聘方式

(一)对象为按照《关于2018-2019年度珠海市政府法律服务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事项的通知》要求报名的律师事务所,选聘律师为在《2018-2019年度珠海市政府法律服务协议供应商报名结果公告》《2018-2019年度法律服务协议律师事务所相关信息一览表》中的协议律师。

(二)由本机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律师的学历、履历、执业期限、专业特长以及在政府行政专业领域的职业经验等因素,选定法律顾问人选。

六、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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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商定2天在本机关坐班,集中处理相关事务,其余时间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邮、微信、QQ、当面咨询、会议研讨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七、聘任及管理

以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与拟聘请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每期聘期1年,期满后由本机关考核,并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提出是否续聘意见。

八、法律顾问费用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珠海市政府相关规定,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的签约价不得高于叁万元整/年(¥30,000.00/年),涉及诉讼、复议案件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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