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未按承诺如期核验身份的考生1人,予以“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未将手机放在指定位置等违反考试纪律的1人,予以“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场违规人员(1人)
姓名 准考证号码
王** 19050501404
考场违纪人员(1人)
姓名 准考证号码
张** 19080101722
福州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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