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海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定向培养海岛卫生人才公告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需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用对象、聘用单位
二、聘用方法
(一)定向分配
1、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1名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定向分配至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
2、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名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分配至岱山中医院。
(二)选岗分配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8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湖州师范学院12名临床医学专科毕业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5名护理专业专科毕业生采用选岗分配办法。分配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聘用工作分为填写选岗意向、报名、考试、选岗等程序。同一专业、同一岗位选岗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岗位数时,则该岗位不再进行选岗考试;同一专业、同一岗位选岗人数超过应选岗位数时,则进行选岗考试,成绩优胜者优先选岗。
1、公布聘用岗位。根据工作需要,会商相关部门后,公布配用单位、工作岗位、专业要求等。
2、填写选岗意向、面试报名。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于 7月31日上午9:00-10:00到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填写选岗意向表、选岗面试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逾期不再补报,不得请人代替报名。截止时间8月1日下午17:00止。
3、组织选岗考试。采用理论考试、面试的形式,各以50%比例合计计分,满分为100分。如遇成绩相同者,按毕业考核成绩高者顺序优先选岗。
(1)理论考试。采用毕业学校提供的个人档案所记载加权平均分成绩,以及加、扣分合计数计算总分
加分:(1)曾担任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职务的加2分。(2)曾获学院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的加2分;获学院及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1分。本条涉及奖项只取最高项,不重复计算,取最高分。(3)对加分的确认,以相关证明和获奖证书为准,由学生在报名时如实填报任职和获奖情况,并提供有关原件资料,如有漏报由学生自负责任,报名结束后一律不予补报加分。
扣分:实习期间违反医疗规程,引起医疗纠纷或医疗赔偿的发现一次扣5分;严重违反实习单位其他规章制度的,一经县卫健局查实扣5分,以上两项扣分均计入总成绩。
对上述计分项条款,如发现毕业生或其他人员,有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成绩等情况的,将对该人的成绩做零分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面试。面试以现场答题和实际操作两种形式进行,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面试初定于8月3日上午8:0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选岗权利。
(3)公布选岗考试成绩。于选岗考试当天,公布毕业生的选岗考试综合得分情况。
4、选岗。参加选岗考试的毕业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卫健局,按照成绩优劣顺次进行选岗,选岗结果进行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岗的,视为放弃选岗,由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
(三)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按各定向培养公告执行,并参照公务员招聘有关规定。
(四)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在岱山县卫健局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82088/index.html)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无异后,定向培养生必须到县卫健局安排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协议规定年限。
四、其它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岱山县卫健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岱山县卫生健康局地址:高亭镇福禄路16号(新区汽车站北面),联系电话:4472356。
岱山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31日
附件2:2019年岱山县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聘用面试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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