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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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3人,1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19-11-01 00:00至2019-11-10 23:59

宜春市人才发展服务研究院系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人才发展、人才管理等方面政策研究,为全市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等职能。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专业

选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才发展服务研究院,选调工作人员3名,专业不限。

二、选调范围

宜春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全额拨款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含中小学校及医院工作人员);

宜春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名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局观念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廉洁自律;

3.热爱人才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报名时尽可能提供发表的文章或主笔拟草的文稿);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起点,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学习),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

6.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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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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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1月30日);

④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人社部门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也可自行报名参加选调。

1.现场报名:宜春市行政中心市政大楼834办公室。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统一制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ycrcgongzuo@163.com,(邮件标题格式:报考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扫描件材料要确保清晰、完整。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11月10日(网上报名以电子邮箱系统显示的到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报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若报考比例低于3:1,则取消选调计划或相应调减计划数。

五、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推荐报名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后统一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复审;个人报名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1)报考人员填写并签名的《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与报名表同底免冠近期彩色2寸电子照片(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jpg格式);(4)个人近年在中央、省、市三级杂志、媒体发表文章和个人主笔文稿原件或复印件;(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地点:宜春市行政中心市政大楼834办公室。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1日—11月12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如发现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或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招考进行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的70%确定入闱参加笔试人选(若按比例计算出现小数点,则取整按1人计算),若末位出现同分的情况,则一并进入笔试环节。

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确定人选

1.考察。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察人选。

市委组织部派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2.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研究后按照1:1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体检、公示和调配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经体检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宜春组工网、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不予选调。

参加选调的科级干部或相应职级人员及已获聘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调入宜春市人才发展服务研究院后,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选调的,一经调动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因选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试用期考核不胜任的,原则上不递补。

咨询电话:0795-3198862。

附件: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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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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