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工作需要,经龙井仡佬族侗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为认真抓好次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李晓丹(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唐友斌(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方门昭(乡人大主席)
罗强(乡纪委书记)
梁剑锋(乡政法委书记)
谭融(乡组织委员)
蒲兴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满家春(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卢宇(乡武装部部长)
周黔班(乡人大副主席)
罗彪(石阡县财政局龙井分局局长)
成员:方学飞(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郭锐(纪委副书记)
罗晓锋(乡人社中心副主任)
何珺(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吴权友(乡新农保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人社中心,周黔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晓锋、吴权友二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局审核把关。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龙井仡佬族侗族乡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
5、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当地村委会、人民政府证明为准)。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龙井乡人社中心,咨询电话0856-7970013。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报名人数超过3人,按面试成绩高低,取前3名予以聘用。报名人数3人或达不到3人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1、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我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上。
2、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九、面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龙井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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