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总工会公开选聘工会协理员的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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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4人,1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19-12-02 08:30至2019-12-13 18:00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开发区工会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工会工作质量,依照省、市、区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樊城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会协理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职位及名额

拟选聘4名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工作协理员。

二、报名范围

樊城区直机关(含二级单位)及各镇街、社区纳入财政供养的各类聘用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协管员、网格员及其他聘用人员等。已离职人员需有近五年在樊城区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见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三、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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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021年事业单位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且在本区工作5年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

7、在职聘用人员必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四、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在樊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c.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13日,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樊城区总工会组织基层部(樊城区高庄街8号樊城区委办公楼6楼),联系人:张险峰3223371。

3、报名要求。①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相关工作证明(聘用合同、协议或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现场报名。②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登记照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同时提供电子登记照(jpg格式,注明姓名),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1127472037@qq.com,用于办理准考证。③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通畅,同时提供正常使用的电子邮箱。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区总工会集中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资历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各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人选与选聘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工会基本知识、综合写作能力等方面。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选聘工作的笔试和面试环节由区总工会和第三方共同开展。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内容主要是被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考察工作由樊城区总工会选聘工作专班负责。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一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区委、区政府办公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照《樊城区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录用手续。

五、工会协理员的管理

本次选聘的工会协理员按照《湖北省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襄阳市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和《樊城区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规、制度执行。

选聘的协理员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到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及所属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主要职责为:

1、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

2、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就工资调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3、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各项活动。

4、完成工会的其他工作安排。

六、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

按照《湖北省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襄阳市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樊城区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区总工会与聘用的协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协理员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辞退。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协理员工资标准根据省、市总工会“协理员工资由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确定,一般不得低于襄阳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00%”要求,樊城区工会协理员基本工资为当年襄阳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另实行绩效奖励,其他相关待遇按照《樊城区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执行(樊工发2019112号)执行。区总工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协理员办理“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区总工会组织基层部(电话0710-3223371)负责解释。

樊城区总工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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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樊城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协理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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