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对《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及调整,补充及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可在报名材料中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2、已经参加工作现仍在岗的,不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提交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并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过工作,但现在待业的,必须提交曾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合同证明、解约合同或辞职手续。
3、本次招聘工作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17:0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因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审核时以报名人填报报名信息为准,佐证材料需在体检之前按要求提供即可,信息造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人事处
2020年4月14日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公考雷达,了解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请上公考雷达。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