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单位人才需求情况,为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邯郸市规划设计院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邯郸市规划设计院概况
邯郸市规划设计院1987年3月成立,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副县级规格,人员编制153名,隶属于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集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道路桥梁设计、市政工程管线设计、城市测绘、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规划设计研究单位。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建筑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市政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城市测绘、市政工程、园林景观、人防监理乙级等资质。2008年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学习”、“服务”、“和谐”为我院文化发展理念,以学习优化服务,以服务营造和谐,以和谐促进发展。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招引对象为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高校、部分专业领域全国知名高校、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 THE 或 QS 排名前 500 名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4 年 7 月 31 日以后出生),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毕业;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74 年 7 月 31 日以后出生);
4.有工作单位的,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名截止。
报名人员将以下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打包压缩发送指定报名邮箱:fy3016688@163.com。邮件名称为:引进人才报名+姓名,否则不予审核。
1.填写好的《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
2.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3.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与报名表照片同版,jpg格式,大小20-50KB)。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
2.复审
初审合格者,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携带通过邮箱报名时所需的报名表、相关佐证材料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审。
(三)面试答辩测评
复审合格者,应聘者携带通过邮箱报名时所需的报名表、相关佐证材料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答辩测评。
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面试答辩满分100分,先由应聘者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汇报个人业绩及1例典型作品(时间15分钟);然后专家评委提出有关问题,由应聘者进行答辩(时间10分钟);面试评委根据每名应聘者的情况汇报、答辩等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打分;根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照引进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应聘者测评成绩,当天在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公布。
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于市规划设计院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五、待遇落实
(一)“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 10 方面服务。
(二)住房保障。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 万元、硕士 5 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优秀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四)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五)职称评聘。对于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
(六)薪酬待遇。首次注册人员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注册师费用除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外,另外按照市场费用的60%支付注册师费。
六、其他事项
1.凡引进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应聘者,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6.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 瑜
联系电话:0310-3125513
监督电话:0310-3125998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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