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夷陵区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若部分岗位未达到1:3,可放宽至1: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在2020年6月15日至6月17日招聘报名缴费期间,部分岗位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1:2比例,按规定将予以取消。取消岗位考生的报名费用,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考生。取消岗位具体见下表:
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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