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厦门市公务员局《关于在厦门生源普通院校待就业毕业生中开展“毕业生职业见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计划招收厦门生源毕业生职业见习生若干名,简章如下:
一、见习对象:
参加职业见习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等、中等院校的待就业毕业生(指报到证必须系非定向且未办理报到就业,未由任何单位缴交医社保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两年内的往届毕业生);
2.厦门生源。厦门生源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3.符合岗位所需专业、学历;
4.有独立经济收入担保人担保;
5.未参加过职业见习活动。
二、见习岗位:
1.护理见习生若干名,中专以上学历,护理类专业;
2.医疗见习生若干名,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针灸推拿等专业;
3.药学见习生若干名,大专以上学历,药学类专业;
4.行政科室见习生若干名;大专以上学历,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5.检验科见习生1名,大专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二、见习政策及待遇
1.见习期限:半年至一年(见习期间若找到正式工作,可提前告知单位终止见习)。
2.见习待遇: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日66元(每月1980元),由财政全额拨付,以上补贴每月按30天计发。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职业见习申请表》1份
2.个人简历,需附照片,简历内容包含有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学习经历(从高中写起)等;
3.高中及普通高等、大中院校毕业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本人);
4.本人及担保人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报名材料送至厦门市海沧医院3号楼5楼509室人力资源部(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
联系电话:0592-7702219(张老师)
六、其他事项
1.见习生自行安排住宿;
2.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我院依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面试,若需要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待通知。
厦门市海沧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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