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48号)和《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温教人〔2020〕29号)精神,现就我县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制定如下招募工作公告。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示范引领作用,为农村学校提供智力支持,帮助提升农村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缓解农村学校优秀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实施范围
实施学校为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农村学校。
三、招募计划
2020年文成县银龄讲学招募计划共6人,详见《文成县2020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附件1)。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对象为我县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二)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县骨干教师或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在农村学校根据自身专业特长,承担相关教学任务。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并通过开展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跟岗指导等方式,对受援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同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所在县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受援学校要与银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每期协议原则上不少于一个学年。签订服务协议前要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必要的体检。讲学服务期间,受援学校要对银龄讲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对于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再适合继续讲学的,应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六、招募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银龄教师,结合银龄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
(一)公布需求计划。
(二)自愿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选择讲学的学校及岗位,填写《文成县2020年银龄讲学教师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县教育局政工科307室进行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查。县教育局政工科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考核。县教育局政工科组织面试考核,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公示。报名人员面试考核入围后组织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受援学校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七)上岗任教。银龄教师根据签订的协议到农村学校上岗讲学。
七、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政工科307室(大峃镇大峃街429号1幢)
(三)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文成县2020年银龄讲学教师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休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优秀教师(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聘书或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报名的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县教育局政工科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收取《文成县2020年银龄讲学教师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相关证书原件后收取复印件一份
3.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综合统筹安排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受援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银龄教师不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
九、联系方式
文成县教育局政工科:67862972、67833308。
文成县教育局
文成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7日
文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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