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以下考生(见附表)存在一般违纪违规行为,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第六条、第九条相关规定,拟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若有异议,考生可于此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内(8月20日18:00前)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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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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