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20]46号)和《吉水县2020年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实施方案》,现就我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与数量
经省、市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全县每个乡镇遴选1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共遴选18名。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乡镇按就近居住地原则安排,如该乡镇有2人以上达到招聘要求,多余人员则需要服从统一安排到其他乡镇服务。
二、遴选条件
本次遴选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4.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6.年龄5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遴选对象
本次遴选对象主要从以下五类群体中遴选: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机构防检员;
5.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在遴选对象范围。
四、岗位主要职责
1.为本乡镇(区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乡镇动物防疫服务组织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乡镇动物防疫服务组织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协助辖区内畜禽养殖情况统计,参与县域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五、遴选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考核评分、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面向全社会开展遴选工作。
(一)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农业农村局401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遴选报名表(见附件1);
3.个人的资格、资历、业绩佐证材料(奖励、文章、学习培训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6份),原件在遴选当天交专家验证;
4.在本行业工作年限证明(如在企业工作的,由企业出示证明,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只须提供在本乡镇有固定住所的证明)。
(二)评审评分。由县农业农村局聘请专家或组建考核评分专家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评审评分,从高到低录取。评审时间定于2020年9月12日上午9:00;评审会场设在吉水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三)研究公示。根据报名对象考核综合评分排序,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再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确定人选与签订服务协议。拟聘人选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颁发特聘证书。
六、管理考核和工资待遇
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所对应的乡镇为服务区域,服务期限为1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照服务协议开展服务工作,特聘专员平时的使用、管理、考勤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年考核由县农技推广中心会同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考核在80分以上为合格,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任。每名动物防疫专员根据年度考核的结果取得服务报酬:达到80分(含)以上的,服务报酬标准为1.5万元/年;70(含)-79分的,服务报酬标准为1.3万元/年,60(含)-69分的,服务报酬标准为1万元/年,60分以下的不享受服务报酬。年度考核再评出3名优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分不低于85分)并进行嘉奖,奖励标准参照县劳动人力资源局对事业单位考核优秀人员奖励标准。
七、其他
(一)遴选工作联系方式。遴选报名及相关材料递交及遴选政策咨询处:县农业农村局401室;联系人:肖火根,联系电话:0796-8689277。
(二)本公告解释权由吉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吉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31日
附件:
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遴选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最高学历 | ||||||
身份 证号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居住地(区域) | ||||||||
人才 类型 | □畜牧兽医科研教学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大专以上且3 年以上的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大专以上且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 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机构防检员 □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 | |||||||
学 习 简 历 | ||||||||
工 作 简 历 |
主要工作业绩简述(600字左右) | |
个人承诺 | 本人承诺: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业绩佐证材料真实有效。 承诺人: 2020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2020年 月 日 |
吉水县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聘用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项(√) | 得分 | 备注 |
学历或职称(20分) | 大学及以上或畜牧兽医中级以上职称 | 20分 | 提供毕业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 | ||
大专或畜牧兽医助理职称 | 15分 | ||||
中专、高中或畜牧兽医技术员职称 | 10分 | ||||
初中 | 5分 | ||||
从业年限(20分) | 15年以上 | 20分 | 提供从业证明 | ||
10-15年 | 15分 | ||||
5-10年 | 10分 | ||||
5年以下 | 5分 | ||||
曾经最高从业经历(20分) | 市级以上从业 | 20分 | 提供从业证明 | ||
县级从业 | 15分 | ||||
乡镇从业 | 10分 | ||||
村从业 | 5分 | ||||
目前从事畜牧兽医工作情况(20分) | 专职从事 | 20分 | 提供从业证明 | ||
兼职从事 | 10分 | ||||
未从事 | 5分 | ||||
获奖励情况(20分) | 市级及以上奖励 | 20分 | 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 | ||
县级奖励 | 15分 | ||||
乡级奖励 | 10分 | ||||
未获得 | 5分 | ||||
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发表1篇相关专业论文或书籍(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 | 4分 | 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书 | ||
参加市级以上培训 | 2分 | ||||
获得执业兽医资格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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