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经学校批准,现面向校内公开选聘专职思政教师。
一、选聘范围
全校正式在编的教师、党政管理干部和辅导员。
二、应聘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正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理论基础扎实,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辅导员应目前在岗且工作满四年。
5.具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或具有从事相关或相近的教学、研究基础。
三、选聘程序
1.个人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师资聘任申请表》(附件)至人事处。
2.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参照教师引进程序进行试讲、考察后确定初选名单进行公示。
3.人事处将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报送学校审定,并为确定聘任人选办理校内人事调配手续。
4.拟聘人员与马克思主义学院签订岗位聘任合同,明确岗位目标任务。
四、聘用待遇
1.转入的非教师人员,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工作一年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转换为教师系列对应等级职称,初级职称或无职称人员直接聘任至讲师。
2.享受思政课教师相关支持政策。
3.转入后第一年度内教学工作量减半。
五、材料报送
请于10月16日前将申请表报送至人事处教师管理科。
人事处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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