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人员补录工作的通知》(闽民建函〔2020〕199号)精神,现就做好宁德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人员补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程序
(一)调查摸底。11月15日前,各县(市、区)民政局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结合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募工作等情况,掌握第十二批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流失情况,并将流失人员情况报市民政局。
(二)开展补录。市民政局根据第十二批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招募人员流失情况,从报名参加2020年宁德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未入选的高校毕业生中,按照补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的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公示。11月30日前,市民政局指定时间和地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入选人员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补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补录人员。
(四)签订协议。宁德市民政局组织补录人员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
(五)派遣报到。12月15日前,由相关县(市、区)民政局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安排补录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加强组织实施
(一)统筹实施。补录人员服务起始时间从派遣上岗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为2年,纳入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人员统一管理。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二)加大协调。县级民政部门应积极协调人社、组织、财政等部门,加强政策的统筹实施和落实,确保补录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管理。县级民政部门、服务单位应做好补录人员报到上岗、工作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办理等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协调落实好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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