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乐山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控股)高管人员的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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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1人,1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20-11-09 00:00至2020-11-20 23:59

乐山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乐山市市属国有重点培育企业,是乐山文化产业、社会事业、全域旅游建设发展“融、投、建、营”的重要实施主体之一。公司注册资本5300万元,现有全资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2家。重点业务主要包括市级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影院运营、演艺运营、建材销售等四大板块业务。

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乐山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诚邀精英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一、选聘岗位

乐山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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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良,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文化旅游产业,具有市场化文旅产品或项目开发、运营者优先;

3. 在企业担任过中层正职2年以上,或担任过中层副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4年以上,并具有经济管理或文旅部门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6.其他不宜报名的。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聘前公示、办理聘任等程序进行。若报名人数不足5人,则暂停该岗位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乐山市人才网、乐山市国资委官网等渠道发布选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20日。

2.报名方式:主要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要求清晰可辨),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文投公司+ 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927734835@qq.com。

3.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选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合同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3)近期2寸证件照(红底)。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我们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信息严格保密。凡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相关协议。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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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学历、任职证明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共100分,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30分,面试占7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以测试实际专业能力为主、理论知识为辅,注重测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合格得分前3名参加面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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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经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以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确定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综合得分第1名,由实施选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若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组织开展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全面了解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审核个人档案,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和社会信用记录。

(七)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履历业绩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八)聘前公示。根据考察情况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在乐山人才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任。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聘任。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任期届满后,根据选聘人员履职情况决定是否续聘,也可视工作需要安排合适岗位。

五、聘用程序及薪酬待遇

(一)签订合同协议

公司同聘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聘任协议,实行任期制。聘任协议明确聘任人员的权利、义务、工作职责,以及任期内的任务目标、经营业绩指标、考核标准、薪酬待遇、奖惩办法、退出机制。

(二)薪酬待遇

聘任人员实行年薪制。依照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和乐市国资人﹝2020﹞1号关于规范企业董事会对市场化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的相关精神,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确定考核及薪酬方案。薪酬标准和发放方式按照市场化机制结合企业、地区和行业水平、经营目标等情况确定。

六、对选聘工作的监督

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33-2412187(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七、其他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3-2412182,0833-2412191。

特此公告

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

附件:选聘报名表(文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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