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雷达提醒广大考生,公告发布后,应选择合适职位及时报名参加考试。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试科目以公共基础为主,考生需要结合《玩转公共基础知识》系列课程及时备考。
因工作需要,泰州市地方海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泰州市地方海事局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主要在服务大厅从事制证发证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没有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要求熟悉船舶登记、船员管理业务操作程序和操作技能;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市地方海事局五楼政工科(507、505室)。
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具备的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取前2名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后,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及其他
1、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制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地方海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898631。
泰州市地方海事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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