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文件精神,肖惠香等2位同志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同意聘用通过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肖惠香等2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2020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选公示四.xls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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