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惠安县补充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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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我县拟面向社会补充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下简称政府购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泉州市户籍和台湾户籍毕业后5年内未就业(未在泉州市缴交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对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西部(含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泉州市户籍和台湾户籍毕业后5年内的人员,参照2020年泉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标准予以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上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残疾、特困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少数民族等高校毕业生。

(五) 参加2020年惠安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考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方可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户籍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备注

学历

学历

类别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服务乡镇

01

就业和劳动保障协理

2

不限

2021年军队文职

泉州市、台湾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紫山镇、惠东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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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个人征信报告中存在不良记录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21年3月17日9:00至3月23日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安人才网(http://www.huianrencaiwang.com)的“在线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惠安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考试成绩截图。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3月23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21年3月17日9:00至3月25日17:30)。报考人员报名并成功后,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二)考试办法

1.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报考人员2020年惠安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不再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将在后续进行,具体事宜将在惠安人才网另行发布通知。

3.成绩查询。考生可于报名结束后约5个工作日登录惠安县人才网查询。报考人员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三)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

2.资格复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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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服务乡镇分配

选择服务乡镇。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服务乡镇,分数相同者现场抽签决定选择乡镇顺序。缺额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

政府购岗工作人员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合同,委托用工单位负责考核管理。聘用到政府购岗的毕业生合同期为2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自主择业,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二)待遇

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我县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含缴交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交部分)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惠安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下方电话进行咨询:0595-87392792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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